山区复杂环境
“人-车-路”协同与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低值耐用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一、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
易耗品: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改装使用的小元件配件等。
低值耐用: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一般用具、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以及绘图用具、笔墨等。购买经额在800元以下。
二、使用单位应配备思想好并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兼任材料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要求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校教务处设备科,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三、每年3月份根据试验室教学科研使用低值耐用易耗品的情况向职能部门申报低值易耗品年度(或学期)计划。
四、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低值设备的领用,保管应有专人,对低值耐用易耗品年度执行情况应进行登记,年度(或学期)结束后应报给试验室主任低值耐用易耗品登记使用情况。
五、低值耐用品借用必须按试验室的登记借用手续的规定填写“借用登记表”后方能领用,不经同意不得向试验室领用任何材料或低值耐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