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复杂环境
“人-车-路”协同与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制度。
二、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地存放和使用,经常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和检查记录。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制度。各岗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全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报告实验室主任;如设备有损坏,按学院有关设备损坏、赔偿规定办理。
五、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
六、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合理布置仪器,仪器设备要在指定位置放置或存储。
七、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走道、楼梯不得堆放杂物,不准堵死通道。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